各二级党组织:
为做好我校2024年新转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相关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江苏高等学校新转入学生党员审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转入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此项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牵头,新转入党员所在二级党组织具体承办。具体包括材料审查、组织谈话等环节。
1.材料审查
党组织要对新转入党员档案材料认真审查,方可办理转入手续。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规范。江苏省内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不需纸质介绍信。其他省份转入的,需提供纸质介绍信。对于介绍信的抬头,分以下情形:若所转入的单位是有预备党员审批权的党委,抬头应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xx学院党委”,具体的接收单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xx学院xx党支部”;若所转入的单位是没有预备党员审批权的党总支,抬头应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委组织部”,具体的接收单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xx学院xx党支部”。
(2)档案材料是否齐全。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参加党课培训学习证明材料、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等,正式党员还应有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其它材料如思想汇报、推优材料、党支部考察报告、群众意见、本人自传等,不作硬性要求。
(3)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重点审核档案材料的内容、时间、签字、印章是否真实、合乎逻辑;是否存在空缺、涂改、填写不规范等现象;材料信息与本人档案信息是否一致等。
(4)发展党员条件标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重点审查年龄是否符合条件,即申请入党时必须年满十八周岁;材料中培养发展单位党组织是否与学习、工作单位一致,是否具有发展党员权限;发展时间是否为离开工作单位或毕业离校3个月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应在提交入党申请书满六个月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时间是否满1年等。
2.组织谈话
党组织要指定专人与新转入党员进行组织谈话,核实发展程序,了解思想状况,勉励他们在新集体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审核过程中的问题处理
对于档案审核中发现的入党手续不全、入党材料不全、逻辑混乱等问题,要及时与发展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辨别真伪,弄清原因。确属不熟悉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而出现的失误,由原单位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有关规定补充更正有关材料,材料补充齐全且审查合格后,接收其组织关系。
对经调查拟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新转入人员,经二级党组织研究后及时报组织部复核,确认后报学校党委批准。对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二级党组织要指定专人向其本人说明情况,并经其本人签字确认后形成书面材料;新转入的学生党员发展材料在审核后由二级党组织保管,待毕业时跟学籍档案一并归档;新入职的教工党员,其组织发展材料归入本人档案,由学校人事档案部门统一管理。不承认党员身份不是党内处分,要做好思想工作,符合培养条件的,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
二、做好新转入积极分子的接续培养工作
对于新转入的积极分子,既包括新入职的教工积极分子,亦包括新入学的研究生、本科生、专转本学生中的积极分子。
对于新转入的积极分子,各二级党组织应做好接续培养工作。对于材料齐全、考察延续的入党积极分子,应承认他们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的经历,并及时安排联系人,落实教育培养措施,使他们尽快成长、成熟。经过审核后的新转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后填入《新转入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经过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认定后,继续做好教育培养工作。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对于新转入的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均按照《江苏高等学校新转入学生党员审核办法(试行)》(附件4)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审查工作。请二级党组织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新转入党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新转入党员审查登记表》(附件2)报送组织部备案。特别提醒,对于2024年入职我校的教职工党员,不管是否已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均需将其汇总至《新转入党员信息登记表》,对于组织关系尚未转入的,予以备注说明,并按照流动党员进行管理。
2.对于审核无误的党员,需要进一步落实介绍信回执问题。对于审核无误的新转入党员,介绍信第2联由各二级党组织将介绍信原件交由组织科,介绍信复印一份留存学院并妥善保管,做好归档工作。对于介绍信第3联,分以下情形:若二级党组织是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的党委,第3联回执由各党委加盖印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若二级党组织是没有预备党员审批权的党总支,第3联党总支填写相关信息后交党委组织部盖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原来的基层党组织。
3.对于新转入的积极分子,请二级党组织于10月1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积极分子的信息填入《新转入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附件3)报组织部备案。
4.确保新转入党员的信息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请各二级党组织在10月11日前将新转入的党员录入到党员管理系统。
5.所有提交材料的纸质件加盖印章后报组织科(行政楼604),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xx学院新转入党员相关材料”命名发至zzb@nuist.edu.cn。如果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附件:
4.江苏高等学校新转入学生党员审核办法(试行)苏委教组﹝2015﹞29号.pdf